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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性爱和谐的心理学秘密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来源:盛心阳光 关键词:婚姻性爱

  夫妻间出现所谓性爱失谐并不完全是由于生理问题、健康状况不佳和主观方面的其他原因,如存在两性封建意识偏见所致。严格说来,客观方面存在的一些有关夫妻性和谐的心理学秘密以及一些不科学的性意识对夫妻性爱的曲解误会,需要用健康文明科学的性知识来揭秘。

    任职社区婚姻服务中心的同学偶然提起,在她去年受理的200多例离婚案中,男方或女方陈述离婚理由时坦言“夫妻生活(性爱)不和谐”或直言“我们缺少感情,他()不爱我”者就有56例,占25%以上。

    这种情况与十几年前的首次“全国性文明调查”结果接近。在那次全国性文明调查报告中,有两个数据反映夫妻性爱和谐的水平状况,其一是有30%的夫妻曾因性生活不和谐发生赌气、吵架、强迫甚至伤害现象;其二是在城市离婚案中有25%33%是由于这种“琴瑟失谐”而酿成的。

夫妻间出现所谓性爱失谐并不完全是由于生理问题、健康状况不佳和主观方面的其他原因,如存在两性封建意识偏见所致。严格说来,客观方面存在的一些有关夫妻性和谐的心理学秘密以及一些不科学的性意识对夫妻性爱的曲解误会,需要用健康文明科学的性知识来揭秘。

例如有一位提出离婚的丈夫诉述,每当他提出性爱需求时,妻子总是有意无意地回避,是不是妻子缺乏性欲或者厌恶性生活?他因此烦恼而提出离婚。婚姻问题咨询专家转问他的妻子,她说丈夫的诉述不全对,因为丈夫日常毫无爱意信息传递,连暗示也没有,除非晚上他冲动时才拥抱她,所以只要他一拥抱就知道他有了性爱要求。对这种不考虑妻子意愿、并使妻子感到突然的性爱需求,她感到厌恶。

夫妻性和谐的心理学秘密之一:夫妻平时应该保持情爱联系,需常常关爱与眷恋对方,不要只是临做爱时才有所表示,这样会使对方感到突兀、陌生和茫然失措,对方即使不厌恶也难以唤起强烈的性爱;性爱淡薄的做爱只不过是义务性的顺从与应付。

夫妻性和谐的心理学秘密之二:丈夫很少考虑怎样吸引妻子,而妻子往往喜欢引人注目与青睐。但妻子并非一旦受到男性的青睐即可爱上他,更不能说即可与他发生情爱,这是因为女性大多认为将果子捧着欣赏的甘甜滋味并不比吃在口里品尝差多少;而且她们也大多认为汤煲得越久其味越醇厚。即使是做爱过程中夫妻双方的这种性心理差异也同样存在。例如丈夫感受性爱往往是通过视觉和触觉,而妻子则往往要借助暗示和想象。所以很少考虑怎样吸引妻子的丈夫们对妻子应该投其所好:精神心理上的关注爱抚应多于肌体。

夫妻性和谐的心理学秘密之三:丈夫提出性需求时还含有“请接受、请配合我、向我示爱”的希望。如果妻子有意或无意地回避甚至拒绝,对于丈夫则含有“妻子不接受或无爱意可表示甚至不爱丈夫”等等理解。而性心理神经比较脆弱的丈夫往往难以接受,于是就产生烦恼。所以妻子如果因故不能接受与配合,也应该爱而拒之,即用爱抚来维护丈夫的性自尊,同时用爱抚来转移或修改丈夫的性需求。

夫妻性和谐心理学秘密之四:性爱只有真正是两颗心灵的碰撞,才会有较好性生理和心理愉悦。所以双方都应该是完整的相互信任、相互奉献和获得,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有猜疑,则将影响自身的情感,另一方即使浑然不觉,自身所获得的性爱愉悦也不会圆满。或者因为不圆满反而责怪对方,加深对对方的猜疑。这种性爱的结果将是双方滋生厌倦情绪,久而久之夫妻之间产生性冷淡,并失去和谐的情感。所以夫妻间的猜疑或离心离德是性爱和谐之大忌。

夫妻性和谐心理学秘密之五:要体谅丈夫有时流露出的“得陇望蜀”和“吃了五谷思六味”的性心理表现。即某些丈夫身边伴一个、眼里瞄一个、心中藏一个,就像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诗“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那样,有些男人似乎用情不专。对此现象,作为妻子应该明白:大多数身为人夫男人的这种“多情”并非杯水主义见异思迁,而是人人都有的爱美之心致使其对异性体、貌、美的欣赏,这种欣赏获得的审美愉悦是百分之百的精神享受,审美愉悦产生的精神享受就像男人欣赏断臂维纳斯、女人欣赏古罗马投枪手大卫的健美胴体那样,是人体之美唤起的审美欲望,并非性欲也非邪念。所以妻子或丈夫不必为对方有时流露的审美欲望而忧心忡忡。

来源:华人应用心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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